法律问答

结婚半年多,一起生活两三个月,拿到结婚证,退还彩礼吗?

彩礼
2023-08-19 01: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半年离婚的,满足如下情形彩礼应当返还:
    1、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2、彩礼支付人因支付彩礼,导致其后续生活困难的。
    以上2种情形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半年,要离婚了,女方不一定能退还彩礼。离婚后退还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所以只要当事人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女方可以依法不退男方之前给付的彩礼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了之后离婚的,如果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则可以退还彩礼,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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