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最长多久

刑事辩护
2023-08-19 06:3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对于侦查期限最长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为三个月零七天,特殊情况下,最长可延长至七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 侦查期间最长的是7个月左右。
    1、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逮捕后最长的侦查期限在7个月左右;
    2、如果在侦查的期间,发现罪犯有其他重大犯罪行为时,需要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
    3、在侦查期满后,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
    技术侦查期限最长是3个月。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时间是: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时间一般来说不得超过二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满足特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