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户主的女儿,由于嫁的老公没爸没妈,所以当时没有迁出户口,并且我儿子的户口也上在娘家,那我现在要求在娘家这边分户,可行不?

2019-06-04 15:54: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迁移步骤如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第一,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第二,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
    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  第三,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 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以二手房买卖为例:在买卖双方对二手房买卖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的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而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一、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二、审查转让人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无权处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效;
    三、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转让的房屋属于法律限制转让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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