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内买奢侈品带到国外要交税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8-19 08:2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走私的奢侈品海关一般按照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偷逃税款。涉嫌走私的货物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按照海关所掌握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海关所掌握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海关所掌握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正常成交价格依次计算。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进口奢侈品,不能用奢侈品,无非是向海关申报 交关税而已,如果你是没申报被查扣,那么就得先交罚金再补交关税,按流程,你可以提出你的奢侈品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海关税款计核部门的计核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海关税款计核部门的计核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海关税款计核部门的计核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计核人员是计核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计核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与计核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计核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计核工作的公正性的第二十二条 涉嫌走私的国产品牌货物,应当以相同或者类似货物正常的出口价格核定其计税价格;出口价格不能确定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相同或者类似货物在国内的正常的出厂价格(不含增值税)为基础核定。第二十八条 在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或者物品偷逃税款时,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税率、汇率和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审定的计税价格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一)有证据证明走私行为发生时间的,以走私行为发生之日计算;
    (二)走私行为的发生呈连续状态的,以连续走私行为的最后终结之日计算;
    (三)证据无法证明走私行为发生之日或者连续走私行为终结之日的,以走私案件的受案之日(包括刑事和行政受案之日)计算;同一案件因办案部门转换出现不同受案日期的,以最先受案的部门受案之日为准。
  • 走私的奢侈品海关一般按照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偷逃税款。涉嫌走私的货物成交价格经审核不能确定的,按照海关所掌握的相同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海关所掌握的类似进口货物的正常成交价格;海关所掌握的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国际市场的正常成交价格依次计算。国内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评估的涉嫌走私货物的国内市场批发价格减去进口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以及进口后的利润和费用后的价格,其中进口后的各项费用和利润综合计算为计税价格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
  • 法律分析:要看纳税者是否在中国居住满183天。 如果一年内在中国居住不满183天,则不是中国税务居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