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讨债公司是不是违法的

商账追收
2023-08-19 08:3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讨债公司不一定是合法的。如果讨债公司是依法设立登记的,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则是合法的。如果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的,则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 讨债公司经依法设立登记的一般合法;如果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的,则是不合法的。一般情况下,讨债公司经依法设立登记,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就是合法的。法律依据:讨债公司经依法设立登记的一般合法;如果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的,则是不合法的。一般情况下,讨债公司经依法设立登记,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 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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