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中刑事拘留和逮捕有的区别在于刑事拘留在前,逮捕在后。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
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