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需要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当事人吗?

刑事辩护
2023-08-19 08: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注意不得透漏与案件无关的信息给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具备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的法律依据:《起诉意见书》;
    2、两名律师以及《律师执业证》;
    3、《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持本人的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会见的时间、次数不限。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检察机关不派员在场。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监视居住的场所进行,会见其他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
  • 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享有以下权利: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