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营业执照异常可以在外省处理吗?

公司成立
2023-08-19 09:0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异常去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不可以
    营业执照是不能在异地进行经营的,除非没有设点经营,如果想在外地经营,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地区的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异地不可以用。如果公司要在异地使用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异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未经批准在异地擅自设立分公司的,会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法律依据:《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二条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3号)第三十二条进行查处。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