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签署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代写合同
2023-08-19 09:0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合同需注意以下问题:
    1、审查条款内容是否明确具体,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2、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审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合同签字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签字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合同;
    2、签字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或者获得当事人授权的人;
    3、合同内容符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要求;
    4、签字时需要各当事人均签字完毕,合同才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应当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2、应当注意合同的主体;3、应当注意合同的主体问题;4、应当注意合同的质量条款问题;5、应当注意合同的履行方式与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