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内出现工伤怎么赔偿,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工伤索赔
2023-08-19 09: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试用期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相同,即由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试用期受到工伤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的,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可以依法提出申请,请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也是由伤害的严重性来决定,一般先认定工伤,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每个等级所赔偿的费用都是不一样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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