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宿舍同学在我位置拿了我东西,我找不到人,去他宿舍位子上找,不小心搞坏他的东西,两方谁的责任大,如果需要赔偿,应怎样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8-19 10:2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先同侵权人协商具体的赔偿金额,协商不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就侵权问题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方是该第三人。如果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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