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