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
4、照顾无过错方。
5、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