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打算在五月份完成工作后停止工作。老板在工作组发了一天信息。内容不想做,明天就不用过去了。我去告诉老板,这个月完成工作后,他直接让我明天不用去。我从事汽车维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障,公司没有交任何保险,然后计算工资,扣除我的钱

社会保险
2023-08-19 11: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3、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建议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应得的,兼职的劳动者随时可以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即使劳动者提前离职,正常出勤期间的劳动报酬应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