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男朋友的父母买了房子。现在房子是他父母的名字。我们结婚或结婚前,房子会加上我男朋友和我的名字,所以没有他父母的名字。如果我和我的伴侣将来想离婚,房子会有我的一半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9 11: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只要加上夫妻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就一定能分得一半。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不论房屋在双方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甚至不论双方是否是夫妻关系,只要产权人同意并在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就必然能分割至少一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根据最新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后买的房,就算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就算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房子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父母购买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这套房产应属于其子女个人,夫妻中的另一方无法分得房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夫妻双方买的房子即使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房子在转手时也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能正常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婚后买的房,就算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就算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房子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父母购买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这套房产应属于其子女个人,夫妻中的另一方无法分得房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夫妻双方买的房子即使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房子在转手时也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能正常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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