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的权利是:
1、对该商标的专用权。例如凭该商标权取得相应收益等;
2、许可、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
3、向他人依法转让该商标权的权利;
4、商标注册人的其他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