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书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协议离婚
2023-08-19 11: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关于离婚判决书丢失,异地是不能补办的。只能回到当初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要求调取当时开庭的案卷材料。
    目前我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及债务问题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现在夫妻双方先要去民政局进行申请。30天后,若双方都没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更多的解决夫妻间有争议的问题,如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多少、子女抚养权归谁或债务该如何承担等问题。因此,如果夫妻对于上述问题产生分歧,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男方,诉权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最后,依据我国第一千零八十条之规定,只有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在没有完成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是无效。

  • 法律分析:如果是离婚判决书丢失,异地是不能补办的。只能回到当初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要求调取当时开庭的案卷材料。目前我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及债务问题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复印件效力等同于原件。另外离婚判决书是对离婚双方都具有效力的一种证明文书,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当事人拿到离婚判决书以后不必再根据离婚判决书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再婚时需要用到离婚判决书,当事人在拿到离婚判决书时应妥善保管。最后当事人人在异地的,无法在异地进行补办离婚判决书,补办离婚判决书只能到当时判决离婚的法院去进行调取档案并复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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