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已经把工程所有做完了。并且甲方已经使用一年多了,我们有完整的所有工程量的资料。并且有甲方,总包,以及监理的签字盖章,但总包一直不给我们结算付款。我们可以起诉吗?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
2023-08-19 11:3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做完了甲方不给结算,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首先先到当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去投诉,请求帮忙解决。收集好对方拖欠工程款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连带追加分包商和总发包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工程欠款要不回,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最好不要超过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