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我请假三个月了。我想直接去仲裁。我不告诉公司离职可以要经济补偿吗?说离职和不说离职有区别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19 11: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追讨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如果也不想在这继续做下去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提起劳动仲裁,依据46条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也可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没什么影响,在职期间就可以申请仲裁,比如要工资,要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等。
    一般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未提前通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
    如果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情况,你可以随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