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妹妹在3月份出车祸,进行了脾切除手术,对方属于全责,如果对方赔偿的话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19 1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赔偿的标准:1、医疗费(需要收据凭证,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的一些证据来确定具体费用,有异议的,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的费用;3、护理的费用;4、交通所用的费用;5、住院伙食的补助费(应当根据补助的标准来确定);6、营养所需的费用(应当根据具体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赔偿标准:因为事故住院治疗所需的治疗费、住院费、必要的护工费等需要进行赔偿;还有因为事故带来的误工费(根据受伤人员的收入来计算)、以及受害者亲属的误工费也需要赔偿。如果受害方还有物品上的损失,也需要赔偿。如果受伤人员有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相关费用也需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根据《关干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赔偿标准: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