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给钱我放高利贷两三年了,每个月都有给他利息。现在钱收不回来,我朋友追我还钱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8-19 12: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放高利贷法律责任具体:需要偿还借款人已还款中超出法律范围的利息的部分。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放高利贷的钱收不回来可以起诉,但是如果该借贷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当事人遇到高利贷的,可以与对方协商,不支付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只支付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应当偿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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