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几点:
1、清算组成员组成的概况;
2、公司登记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类型、住所、税号等;
3、公告的基本情况以及债权人;
4、公司财产、资产构成;
5、债权、债务清算详情;
6、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7、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保存。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