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调解纠纷起诉流程如何规定

2023-08-19 1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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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被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批捕后流程是什么样的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 诉讼调解,亦称法院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认之诉是属于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是指确定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否成立或者不成立而提起的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是可以进行调解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所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之诉是属于特殊的民事诉讼,合同的确认之诉是不能进行调解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 首先,带齐立案材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基层法院立案,立案后7日内缴纳立案费用;此时案件进入立案阶段,法官会联系原被告,向被告寄出起诉材料,确定调解或者开庭时间;如果双方可以调解成功,该案件以调解结案,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无法上诉,如果双方无法调解,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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