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出售

土地纠纷
2023-08-19 13:0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但是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但是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四十四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 划拨的房子可以购买。购买划拨的房子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