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房产的遗嘱怎样公证

遗产继承
2023-08-19 14: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房产继承需要公证,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原件;
    6、地籍图原件。
    房产继承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遗嘱继承的房屋的公证流程是: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进行继承遗嘱房产的公证,首先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还应该提交身份证、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一般十五天内会出具相关的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