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9 14: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双方财产可以如下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4、夫妻共同房产的产权证;
    5、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属证明。
    离婚有经济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清偿责任,,均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自己的财产负责清偿;
    3、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偿还全部或者部分承担债务,如果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有负责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1、如果男女之间有财产分割协议的,可按照分割协议对财产进行分配,法院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行为;
    2、无分割协议或者未能就离婚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守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财产进行适当分配。
    离婚协议书债务如何划分
    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3、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都有以下财产要分割:
    1、双方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前,所取得的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收益等;
    2、双方约定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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