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的验收是保管人。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验收后,应当出具
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
合同。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