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仓储物入库如何进行验收

业主维权
2023-08-19 14: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仓储物的验收是保管人。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验收后,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仓储物的验收是保管人。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验收后,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仓储物由保管人进行验收。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的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九百零七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