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

现在我名下有一套房子,贷款27万,要到2021年左右还清。

该房产的首付和贷款其实都是由我父母在支付。现在房子还未交房(预计10月份会交房)。

年底结婚后,我们不考虑装修入住,打算长期空置,但购房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问过开发商,合同备案不能增加名字)。

为了确保我父母的权益,因此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是否有必要在我婚前去做公证?

当然结婚不是为了离婚,但是我要为父母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

如果我和老婆离婚分割财产,这套房子是否也要属于被分割之列。如果我一旦发生意外,这套房子是否我老公将享受一半的继承权,而我父母只能共享另一半呢?

请各位帮我出个主意,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我父母都能拥有这套房子,并且享有完全的权利。(因为房产过户给父母,需要支付很多费用,所以不想这么做)

现在问题是我房子的产权还未出来,请问房子财产是否以产权证时间为准还是以购房合同为准呢?

我可否不同我老婆做婚前财产公证,转而与我父母做财产公证,公证此套房子贷款及还款部分都由父母来承担?

公证
2018-08-11 09:5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能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
    已婚夫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必须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 1、如果财产不做婚前公证,那么该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去世,TA的遗产是该财产的50%,然后T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2、如果财产做了婚前公证,那么该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去世,TA的遗产时该财产的全部,然后T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3、也就是说,财产是否婚前公证不影响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的顺序,只是影响遗产的多少!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