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实收养关系怎么认定?

子女抚养
2023-08-19 16: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具体如下:
    1、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当事人之间以父母子女相待属于事实收养;
    2、长期共同生活属于事实收养;
    3、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属于事实收养;
    4、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属于事实收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事实收养关系的证明:
    1、当事人之间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长期共同生活;
    3、当事人之间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4、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
    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应当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的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