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履行条件,法律怎样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19 16: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条件: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
    3、双方当事人有先后的履行顺序;
    4、先履行一方须证明对方已无法履行;
    5、先履行一方债务清偿期已届满;
    6、后履行义务无法提供相应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履行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
    3、双方当事人有先后的履行顺序;
    4、先履行一方须证明对方已无法履行;
    5、先履行一方债务清偿期已届满;
    6、后履行义务无法提供相应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