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救济途径有哪些

劳动仲裁
2023-08-19 17: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救济的途径有:
    1、复议救济,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诉;
    2、诉讼救济,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违法行驶为予以撤销,造成损害者判令赔偿的救济途径。
    3、其他途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或其设置的专门机构申诉,请求救济。(4)诉讼救济。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提讼,由人民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违法行驶为予以撤销,造成损害者判令赔偿的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 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
    (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
    (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相对于法院救济而言可称作行政上的救济法院救济可称为诉讼救济或司法救济。
    (4)诉讼救济。诉讼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违法行驶为予以撤销造
    成损害者判令赔偿的救济途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
    (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
    (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
    (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