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居住证已经过期六年了。还能续吗?

2023-08-19 17: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证过期可以续期。申请续期需要填写签注申请表,交由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居住地址信息,比对核定不一致的不予签注。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法律分析:1、可以续期。2、居住证过期的,需带原居住证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申请续期,无需重新照相。居住证续期办理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注: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2、暂住登记凭证;3、原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1、可以续期。2、居住证过期的,需带原居住证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申请续期,无需重新照相。居住证续期办理材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注: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2、暂住登记凭证;3、原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