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条件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19 18:1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具备如下条件:
    1、鉴定机构应当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
    2、必须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主动提出申请;
    3、医疗事故应当尚未经其他鉴定机构受理,或未经法院判决;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具备的法定条件是:1、鉴定机构必须为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2、必须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主动提出申请;3、医疗事故应当尚未经其他鉴定机构受理,或未经法院判决;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病历资料原件;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血液、药物等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