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逃逸者的过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19 18: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是什么
    1、交通事故逃逸处理如下: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到二千元罚款;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交警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4、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逃逸处理方式如下: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二条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如下:
    1、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2、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