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时间一般在什么时候

2023-08-19 18: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的开庭时间: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送达,则60天后可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法律对民事诉讼庭审时间的规定是:
    1、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法律分析: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
    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