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怎样认定

债务追讨
2023-08-20 00: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认定是:如果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本金并约定了利息,但将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则可认定为民间借贷中的预先扣除利息。但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九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则应当根据实际借款的数额返还并且计算利息,民间借贷的当事人要约定利息的,则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处理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利息的计算由当事人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第一款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