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的房子,城镇户口能否为确权人

土地纠纷
2023-08-20 05: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宅基地主要由乡,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地上房屋为82年之前建造,至今未翻扩建,产权未变动的符合条件才可确权,可以到镇国土分局申请确权,经村镇县(市)同意(盖章加分管土地的领导签字)后,进入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或者凭土地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的乡镇登记窗口申请房产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宅基地证需要去乡、县土地管理局。地上房屋为82年之前建造,至今未翻扩建,产权未变动的符合条件才可确权,可以到镇国土分局申请确权,经村镇县(市)同意(盖章加分管土地的领导签字)后,进入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或者凭土地证等材料到房管部门的乡镇登记窗口申请房产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宅基地是农民自建房的土地,一般是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的,村民除了要向村集体申请,村集体还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这样宅基地才有使用权证明。宅基地没有使用权证是否可以确权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宅基地没有使用权证是因为没有经过合法审批,就无法确权的;如果宅基地没有使用权证,但是在建房前打过报告,经过村镇或县级政府的同意,这种情况是可以确权的。经过确权之后的宅基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村民可以用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为解决宅基地流转、农村房屋买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原始依据。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