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一般不能追究违约责任。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法律后果表现为
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
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