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中介的陷阱有哪些

二手房
2023-08-20 07:3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买卖的中介陷阱:
    一、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
    二、定金欺诈;
    三、既收佣金又吃差价;
    四、阻止购房人仔细查看房屋质量;
    五、房屋面积陷阱;
    六、隐瞒出售背景和规划前景。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962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二手房买卖中隐藏着的购房陷阱有: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不属实;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二手房买卖中介的陷阱有: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