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法院起诉没钱交可以吗?

债务追讨
2023-08-20 07: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到法院提起诉讼需要交钱,需要缴纳诉讼费,当事人因为民事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法律分析】
    去法院起诉是需要交钱的,起诉需要交起诉书到法院,也需要交纳诉讼费。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找律师也是需要钱的,只找律师商量打官司是需要付给对方咨询费,到人民法院起诉别人或者企业而维护个人权益的时候,是需要交出一定的诉讼费的,人民法院的收费往往是公正合理的。当事人预交案件所受理的费用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没有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应当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 【法律分析】
    去法院起诉是需要交钱的,起诉需要交起诉书到法院,也需要交纳诉讼费。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找律师也是需要钱的,只找律师商量打官司是需要付给对方咨询费,到人民法院起诉别人或者企业而维护个人权益的时候,是需要交出一定的诉讼费的,人民法院的收费往往是公正合理的。当事人预交案件所受理的费用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没有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应当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