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被抢到现在已经24小时了。如果发生什么事,我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0 08:1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在保险人指定的报纸上登报声明。
    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的,可带齐以下证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法律依据:《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 第五条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
  • 车辆被抢的不由保险公司赔偿,而是由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在保险人指定的报纸上登报声明。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三个月内,车辆未能寻回的,可带齐以下证件:公安机关开具的失窃证明、保险单正本、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驾驶员的驾驶执照、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原件、报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车辆的钥匙到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依据:《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第五条,(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向保险人提供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件证明及车辆已报停手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由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赔付结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