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业补助金是六个月,只发放两个月?

社会保险
2023-08-20 08:1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补助金不是一次性发放六个月的,而是按月发放的。申领期限最长6个月,每个人只能够申领1次。失业金月发标准为统筹地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在提交申请后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至个人指定的银行卡),不再同时享受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不是一次性发放六个月的,而是按月发放的。申领期限最长6个月,每个人只能够申领1次。失业金月发标准为统筹地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在提交申请后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没有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至个人指定的银行卡),不再同时享受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 符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