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和父母分户,没有房子可以分

2023-08-20 08:1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房子,也是可以和父母分户的。
    能不能分户并不是根据有没有房子来定的,而是根据分户出去的人,有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而定的。

    所以一般来说,子女成年了或者成家了,都是可以和父母进行分户的。但是分户的办理需要户主和想要分户的人一起到现场办理。因为分户需要户主写同意书,也要想要分户的人写申请书。
    分户手续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科办理,走正常的办理流程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农村户口分户的要求如下: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而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2、另灶起火、生活自主,因而不起伙做饭而在原户内吃饭的不得分户;
    3、有相对固定的、可以独自关门上锁的居住空间,而活动平房、临时借房、单元套房中分住一间、违章搭建临时棚房等情况都不得分户;
    4、一户中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结婚后以整户为单位分户,如户口里只有一个子女的不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分户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
  • 法律分析:与父母分户的可以说是分户的基本要求,也是最多的情况,需要满足以下4点要求:1、分户子女为农村户口,只有农村户口才有权享受集体土地的分配试用,如果户口迁出了不仅无权分户,还无权继承土地,只有房屋的自然使用权;2、分户人为非独生子女,因为独生子女是要继承父母土地的,因此原则上不允许分户多得土地;3、分户人经济独立,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想要分户,需要满足年满18周岁且有劳动能力,在生活上已经脱离父母,能够证明自己经济独立,生活独立;4、不与父母同住,原则上非独生子女家庭且有经济来源的子女要分户,最好是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也就是说,子女成家以后理应有自己的住所,可以分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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