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后一个月没有交房租,不要直接拿押金

房屋租赁
2023-08-20 08:2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律对押金能不能当最后一个月房租是没有作出规定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具体可以协商。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没签租房合同押金在承租人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应当届满后退还。口头协议未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终止租赁关系要求返还押金,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