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属于非法放贷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8-20 09: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放贷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非法放贷行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经营范围
    监管部门批准的通常指的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P2P等按照规定备案的非正式金融机构,没有监管部门(通常是指金融监督管理局或者金融办公室)的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范围发放贷款,是成立非法放贷的前提条件之一。
    (二)以营利为目的
    这也是成立非法放贷的核心条件之一,主要体现在利息上,这也是情节严重的成立基础。
    所以,是否具备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看利息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三)“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三个关键指标:时间上两年、对象必须不特定、次数达到10次(含延期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法律分析:非法放贷行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经营范围
    监管部门批准的通常指的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P2P等按照规定备案的非正式金融机构,没有监管部门(通常是指金融监督管理局或者金融办公室)的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范围发放贷款,是成立非法放贷的前提条件之一。
    (二)以营利为目的
    这也是成立非法放贷的核心条件之一,主要体现在利息上,这也是情节严重的成立基础。
    所以,是否具备以营利为目的,主要看利息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三)“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
    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三个关键指标:时间上两年、对象必须不特定、次数达到10次(含延期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