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从第三者处追偿金额大于其他被保险人的赔偿,则超出部分怎么处置

2019-06-04 18:4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对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害予以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在免责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保险人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保险人的这种行为,就称为代位追偿。
  • “代位赔偿”步骤和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事故认定书、全责方相关信息、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保险单据。
    2.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定损员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
    3.等待对方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复议期间对方会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
    4.获得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成后,先垫付维修费,之后拿到保险公司理赔点进行报销理赔。
    5.配合作证:你需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
    6.结案: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
  •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可以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投保人本人。
    2、投保人的子女(父母为其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不能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上述两条的限制)。
    3、投保人的配偶、父母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4、除前款规定以外,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其他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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