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手后对方纠缠

2023-08-20 09: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法律分析:1、首先要在上面写上两个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籍贯,还有身份证住址等,两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要写上去,并且要在协议当中明确规定双方解除同居关系,自愿分手,必须要是表达出两个人真实意思的表现。
    2、还有就是同居期间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有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还有探望权,也都要写在里面,并写上处理的意见,如果同居期间有产生债务的,还需要对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其他的分手协议需要进行约定的内容。
    3、想要对方不纠缠,你还需要再分手协议当中明确的表示两个人解除同居关系之后,不可以在无故打扰对方个人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1.协商解决。双方甚至三方可以协商解决,只要达成协议,如果对方再度打扰正常的生活可以再报警处理。2.直接报警处理。对方的纠缠如果影响了人身自由,甚至威胁了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问题,可以直接报警。法律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3.找第三方,例如居委会、妇联进行协调。

    想要摆脱极端的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切断和他们的联系,和他们保持距离。如果和他们隔得很近,那我们最好是先搬离一段时间。当他们找不到我们的时候,他们也就失去了刺激源,这样他们的极端行为就会逐渐消退,并最终将我们遗忘。当然往往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可能会不断地威胁、恐吓你,拿你自身的安全和你家人的安全来要挟,逼迫你无法远离。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需要及时求助于法律。保存好关键证据,用法律武器制裁他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