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家的林地被占用了咋么办

征地补偿
2023-08-20 10: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国家实行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贴制度,按照核定的退耕地还林面积,在一定期限内无偿向退耕还林者提供适当的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现金(生活费)补助。黄河流域以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原粮100公斤、现金20元,还生态林的至少补助8年,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还草的补助2年。每亩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补助种苗造林费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耕还林活动,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优化乡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准许规划范围内的退耕还林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 退耕还林必须坚决生态优先。退耕还林应当与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发展乡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乡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
    第五条 退耕还林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三)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四)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五)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