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产继承
2023-08-20 11: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继承一般不需要公证。
    但如果需要,公证的手续为:1、法定继承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2、遗嘱继承人还应该特别提交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其复印件等。公证指的是是公证机构依照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一、房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1、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