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模式

土地纠纷
2023-08-20 11: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近年来,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的问题日益突出。在2019年国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新《土地管理法》等多部文件中都提出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1、支持返乡人员依托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
    2、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工作。
    3、支持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房屋买卖
    4、支持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有偿退出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法律分析:若是通过依法登记取得的宅基地被侵权人私自占用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请求侵权人返还原物;若因侵权人侵害物权致使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请求损害赔偿,也可通过收集侵权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若是通过依法登记取得的宅基地被侵权人私自占用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请求侵权人返还原物;若因侵权人侵害物权致使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请求损害赔偿,也可通过收集侵权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